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家可以没收土地使用权:1.2.土地因进行城市规划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的;3.-3出让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用户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或搬迁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经批准报废的,依照前款规定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给予适当补偿,土地管理部门将拆迁完成土地投放市场时,如果是划拨,土地...
更新时间:2023-01-29标签: 出让土地没收该怎么赔钱没收土地赔钱出让情形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