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资料:政府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5. 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什么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农民问题,是党100年来的宝贵历史经验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始终科学把握中国社会的农民特征,充分认识到农民问题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基本问题,农民群体是党成长壮大的最重要群众基础。
在充满艰辛的民主革命时期,农民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同盟军,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正是正确认识到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依靠农民、解放农民、为了农民,为党领导的革命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农民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党紧紧依靠最广大的农民群众,针对社会主义建设不同阶段的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调动农民积极性、保护农民利益、解放农民生产力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积极措施,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党领导的建设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即使是今天,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城市化已经主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农民仍然是党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上紧密依靠的重要力量。为此,党仍然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6. 提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以下是十八界三中全会土地改革 内容参考(天诚国土):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7. 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探索论述正确的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振兴乡村产业、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和促进城乡融合上下功夫,以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振兴乡村产业。乡村产业的繁荣发展,能够从根本上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繁荣农村经济并提高农民收入。因此,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通过发展乡村产业,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可靠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生活保障,也可以壮大集体经济从而为乡村的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要充分挖掘乡村的多种功能和价值,整合资源要素,聚焦重点产业,强化创新引领,培育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首先,因地制宜,根据乡村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其他比较优势,准确定位乡村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既能利用乡村优势又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结构,着重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其次,围绕产业融合的发展方向深化改革,盘活乡村各类资产资源,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形成“农业 ”多业态的发展态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的融合,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人才兴则乡村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其他方面的振兴归根到底都要靠人才这个基石。当前亟须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人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首先,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的活力,把本土人才资源作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的重要支撑。通过建设本地的人才孵化基地,挖掘潜在的乡村人才资源,培养和任用本土的优秀人才;其次,要筑巢引凤,通过政策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式,吸引各类人才走进乡村,鼓励支持引导乡村精英群体返乡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同时,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通过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总之,不断汇聚各方面的人才,壮大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使其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助力乡村振兴。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发农业内生动力。农村土地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资源,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一方面,保持现有农村土地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激发农业的内生动力和农民群体合理利用耕地的积极性。“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让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吃上了长效“定心丸”。另一方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这一政策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更好地维护了农民集体、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的权益。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确保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就要不断消除制约城乡劳动力等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方面,通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市场机制,由农村要素资源向城镇的单向流动转向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使资源要素在更大的时空分布上实现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缩小城乡间在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不断提高城乡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要解决老问题,又会面临新挑战。不能急功近利,不会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立足基本国情,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又要杜绝“注重规划、忽视落实”“不因地制宜、盲目一刀切”等形式主义的做法,切实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推动城乡一体化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