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政设施配套费计征契税请问纳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不是土地受让人取得土地权属所支付的价格,也不属于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不应计入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应当严格按照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搜一下:根据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政设施配套费计征契税,请问纳税义务发生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入哪个会计科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账务处理:借;开发成本贷;货币资金或其他科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
更新时间:2022-12-13标签: 市政配套费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