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私人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规范私人公司债券业务,促进债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众公司债券的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本所不再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交换-3/、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并购与私募债券。1、可转债申购需要有配售额度吗?认购可转债不需要认购额度。因为可转债属于信用认购,不需要认购额度。因此,参与可转债认购的投资者无需在认购时预付认购资金,确认配售后再按实际分配的金额支付。而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更新时间:2024-02-01标签: 深圳证券交易所细则交换债券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