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201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233,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的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可分为两类:(一)套期保值衍生产品交易。1、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的本科专业经济学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熟悉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知识面广,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拓展和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
更新时间:2024-01-13标签: 衍生商业银行价值分析商业银行衍生品价值分析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