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领取的方式,是根据个人职业年金账户来决定的。按照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不能提前支取,只能是在办理退休以后才能领取,江西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领取的职业年金,也是按照职业年金办法的规定执行,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作为退休的老人,即2014年10月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由于是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那时还没有实行职业年金制度,所以他们退休后只有养老金而没有职业年金;对于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中人,2014年10月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由于还没有开始缴纳职业年金,所以视同缴费年限阶段是没有职业年金待遇的,但是自从2014年10月职业年金制度实行以后,中人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也缴纳了职业年金,所以退休中人在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同时,退休后还会享受职业年金待遇。
1、职业年金什么时候能领取?
职业年金什么时候能领取?按照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不能提前支取,只能是在办理退休以后才能领取,江西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领取的职业年金,也是按照职业年金办法的规定执行。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015年国办发(2015)18号文件颁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根据18号文件的规定,职业年金办法从2014年10月开始执行,执行的时间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一致,
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还要缴纳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是一致的,按照职业年金办法的规定,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为12%,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即用人单位缴纳8%,个人缴费比例4%,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实行记账式管理,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实账管理,待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时,由财政拨款并按照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非财政拨款的单位实行实账管理,按照实际运营收入计算收益,作为江西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其实对于职业年金的管理和领取也是要按照职业年金办法来执行。作为退休的老人,即2014年10月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由于是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那时还没有实行职业年金制度,所以他们退休后只有养老金而没有职业年金;对于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中人,2014年10月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由于还没有开始缴纳职业年金,所以视同缴费年限阶段是没有职业年金待遇的,但是自从2014年10月职业年金制度实行以后,中人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也缴纳了职业年金,所以退休中人在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同时,退休后还会享受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领取的方式,是根据个人职业年金账户来决定的。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的方式,其计算方式和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比较相似,不同的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终身领取,而职业年金账户是领取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之后不再领取。
2、职业年金是什么?什么时候返还?
职业年金是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机制,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叫做企业年金制度。法律依据职业年金是依据国务院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建立起来的,开始时间是从2014年10月开始,虽然国家发布的时间是2015年,不过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补缴。有些地方到2018年才进行补扣,确实有些太拖拉了,
缴费模式职业年金是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来进行扣缴,扣缴比例是4%,用人单位缴纳部分是8%。不过为了减轻政府负担,国家规定全额拨款单位的单位缴纳部分可以采取记账方式,国家统一公布记账利率计算利息,退休前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即可,对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必需要每月交纳实际钱数。投资运营个人缴纳部分,自收自支单位缴纳部分,都要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运营,
这些都是实账制。待遇领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以后可以按月领取,计发月数是按照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确定,职业年金属于实账制度,领取完了就不会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属于国家保障,领取完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由国家统筹养老金支付,职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不过一旦选择,就不能再更改了。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都属于养老保险第二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