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买了房子之后到了一定的时间是必须要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以前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证,现在两证合一就是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是为了更好维护你的合法利益,因为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那么产生上面是你的名字,就能够100%的证明这套房子是你的,是在你的名下,是属于你的。
1、什么是合法财产?发了不动房产证为什么还能盖上违法建筑的帽子?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但在房产领域,即便有房产证,依然是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的。第一、什么是合法财产?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认定财产的合法性,01、实体法角度财产属于个人合法取得,并经合法认定。比如,个人通过劳动取得报酬,通过建造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与之对应的就是非法取得,比如,盗窃他人财产、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等等。
02、程序法角度有些财产取得需要经过政府或法律的审批程序,比如,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要经过村委会、乡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建盖,建盖后还要经过核验才能拿到房产证。这些流程都走完之后,才能合法取得自建房所有权,如果不经过这些审批程序,即便是自己劳动建盖,也是用自己合法收入购置各项建材,但最后的房产也是非法财产。
第二、拿到了房产证,是不是就一定代表房子合法?01、拿到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一般就意味着房子是合法财产一般情况下,经合法审批、登记程序,并经合法建盖、购买、接受赠与、继承、互换、置换、家庭析产、离婚分割等方式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拿到了房产证(不动产证),就意味着你对某个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房子就是你的合法财产,
02、例外情形从现行《物权法》角度看,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法律本质是“证权凭证”,也就是证明你对某个房子拥有产权的凭证。但还不是“确权凭证”,也就是房产证不是确认你拥有权利的最终凭证,最终凭证是不动产登记簿,⑴登记错误取得的房产证比如,这个房子原本属于父亲建盖的,但儿子去办的手续,结果就登记成了儿子的名字。
那儿子虽然拿到了房产证,但房子依然不是儿子的合法财产,⑵不合法方式取得房产证比如,原本审批是只能建3层,后来通过贿赂方式,实际建了5层,多出来的2层还是拿到了房产证,但这多出来的2层即便拿到了房产证,依然是不合法财产!只是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可能是会不会被发现?会不会被撤销登记的问题?但永远都面临着被撤销的几率。
第三、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探讨01、加建行为除了原始建盖的时候违反市政规划多建,也就是上面说的例子,实际生活中,往往是在后期使用中违法建盖,城管称之为违章建筑。比如,在屋顶平台加建一个玻璃房,在一楼花园加建一个阳光房,等等,一般这样的加建行为往往是为了给生活增添乐趣,让房子居住更舒适,在不危及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不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下,多数城市都是允许的,但一般不能申办产权。
在前些年,有的小区或城中村,经过一定审批程序,还是有拿到房产证的,从行政行为的溯及力角度看,往往也没有啥问题,还是合法财产。但如果是上面说的例外情形,即便后期买卖产权转移了多次,这样的产权也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房子也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法财产,02、私建行为有些村民,自身条件是符合建房的,但没有去审批,私自就建了,房子建起来以后,也没有去办证。
后来检查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但他已经住了很多年了,从客观上看,这个财产是他的合法财产,但就是缺少办证这不程序,容易被认定为不合法财产。这种情况下,从农业农村部的政策看,往往也是允许补办证的,有些自始至终不符合建房政策,私自就建了,属于典型的违章建筑。但神通广大的人也多,房产证也拿到了,表明看似合法,但经不起审查,最终也容易被认定为不合法财产,
2、为什么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是一名房产经纪人,从业5年多,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为什么房子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第一: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买了房子之后到了一定的时间是必须要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以前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证,现在两证合一就是不动产权证。第二: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是为了更好维护你的合法利益,因为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那么产生上面是你的名字,就能够100%的证明这套房子是你的,是在你的名下,是属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