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款保险条例》中规定,储户50万以内包括50万元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如果遭遇到商业银行破产,可由商业银行向央行缴付的存款保险金中予以赔付。超过部分就要看商业银行破产清算之后的财产按秩序进行分割,如果商业银行财产较多,可能会获得部分赔偿,如果财产较产,则就会形成损失。
1、现在商业银行那么多,万一有一天倒闭了,储户的存款怎么办?
作为一个长久在银行系统工作的人,我很乐意回答这个问题,事实上在原来的多次问答中我已涉及这个问题。总之作为广大普通储户不用着急,有银行存款保险条例可基本保护存款不受损失,央行为推进银行破产,建立银行正常准入和退出的优胜劣汰机制,专门出台了存款保险条例。这个条例是央行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并与2015年正式实施,
条例全面诠释了居民储蓄个人、企业存款如何赔偿,以及银行倒闭破产后的赔偿程序。在《存款保险条例》中规定,储户50万以内包括50万元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如果遭遇到商业银行破产,可由商业银行向央行缴付的存款保险金中予以赔付,超过部分就要看商业银行破产清算之后的财产按秩序进行分割,如果商业银行财产较多,可能会获得部分赔偿,如果财产较产,则就会形成损失。
但是这个规定储也可有空可钻,可将钱存入不同的银行机构,这样就不会存在存款损失的问题了,除非暴发大规定的金融危机,所有银行都关门破产了,储户的存款就形成损失了,现在来看,一般银行是不会破产的,毕竟国家也不会让银行轻易破产,因为破产要带业许多麻烦,给社会造成较大的冲击,一般央行会采取救助措施,如果实在救助不了的,可能会采取破产措施。
2、银行如果倒闭了,职工存款怎么赔付?
依据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存款保险条例》,单个人在单家银行50万以内的存款,即便银行破产了,也会由保险公司100%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就需要作为普通无担保债权,从银行破产财产中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存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银行的破产财产按上述(一)、(二)、(三)的顺序清偿,如果清偿(一)、(二)之后还有剩余财产,则清偿(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分有担保债权和无担保债权,存款属于无担保债权,如果清偿有担保债权之后还有剩余财产,则下一步按一定比例清偿无担保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