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利改革基本就这样,涉及干部职工个人利益基本没有,自来水厂只是扯下了编制这块遮羞布,工资待遇没有大的变化。在今年3月前,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已经全部结束,省市县三级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完成了一轮大改革,大撤大并了不少部门,水利局基层单位有渔政办、水保站,水管站、水资办、防汛办、河道管理站、自来水厂等,这些单位怎么改呢。
1、基层水利要如何改?
水利局基层单位有渔政办、水保站,水管站、水资办、防汛办、河道管理站、自来水厂等,这些单位怎么改呢?先说事业单位改革,渔政、水保站、水资办、防汛办、河道管理站、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各地基本上也都是全额财政。水管站也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是我们这是差额事业单位,也有不少地区是差额甚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自来水厂被划为经营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已经和财政剥离推行市场。机构改革中,渔政站被划入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防汛办被划入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其他基本保持不变,但各地情况略有不同,基层水利改革基本就这样,涉及干部职工个人利益基本没有,自来水厂只是扯下了编制这块遮羞布,工资待遇没有大的变化。其他单位基本维持了原支付渠道,渔政、水资办(水政)也没有大家期待的被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
2、基层司法所长占司法专项编制,这次改革如何改?
在今年3月前,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已经全部结束,省市县三级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完成了一轮大改革,大撤大并了不少部门。乡镇对应也进行了调整,其中不少地方已经完成,但仍有部分地区的乡镇机构改革仍在进一步梳理中,乡镇机构改革有两个基本方向:一是大规模归并优化,整合优化乡镇事业站所,归并相近职能的事业机构,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即实行“大部制”、“中心制”办公,比如将原来的事业站所合并为各类综合服务机构,像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事务服务中心等,统筹规范服务;二是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尽可能多地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把原属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尽可能下放乡镇并与有关机构进行资源整合,进一步强化乡镇对事业站所的管理。
比如乡镇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很多都从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了上级指导、乡镇管理,以提高乡镇站所对地方经济社会事务发展的服务力度,但少部分站所仍保留垂直管理,或者上级机关和乡镇双重管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这三个机构使用的都是政法专项编制,属于公务员,是目前乡镇“七站八所”中唯一保留公务员编制的站所,
其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即所长或者庭长都是副科级领导干部。鉴于目前乡镇的现状,无论乡镇机构怎么改革,类似乡镇司法所这样的机构,短期来看不会改变其隶属县直机关派出机构的特性,在乡镇事务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诸如管理体制机制不顺方面的问题,乡镇司法所有一个好处是可以享受1200元每月的政法专项补贴,加上乡镇补贴(400到800元之间),在乡镇司法所工作工资要比县直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每月多出两千元左右,对县乡公务员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进账,如果能够进到乡镇司法所或法庭工作,还是非常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