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机制是以保险的巨灾风险管理功能为基础、辅以政府必要的引导及财政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和保障而形成的一套综合性巨灾保险保障制度安排,是巨灾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我国目前的巨灾风险管理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巨灾风险的补偿多采取财政补贴、救济和捐赠等方式进行。
1、巨灾保险制度设计的难度是什么?
1、从概率角度来看,巨灾因发生的频率太低,是无法形成稳定的概率趋势(样本空间太少),而保险本身就是概率的金钱化,所以第一个难度是在这里,无稳定的历史经验。2、从损失赔付角度来看,巨灾的发生一般会伴随很多不可量化的损失或不可估计和预测的损失,无标准化模式,所以第二个难度是,从条款设计来讲,无法做到对应的情况,
2、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是什么?
我国巨灾保险的现状及发展策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抗震救灾理赔工作,并为参加抢险救灾的官兵、国家紧急救援队等免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这场地震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使人们深切感受到建立巨灾保险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国是受巨灾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加强对巨灾风险的管理十分重要和迫切巨灾属于发生频率较低但破坏性极强、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多变,自然环境及地质构造复杂,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类型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灾害损失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其中以地震、洪水、台风所造成的损失最为惨重,巨灾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构成严重威胁,进一步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提高应对巨灾能力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引入巨灾保险机制,已成为全球通行的有效做法,
巨灾保险机制是以保险的巨灾风险管理功能为基础、辅以政府必要的引导及财政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和保障而形成的一套综合性巨灾保险保障制度安排,是巨灾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从全球看,巨灾保险已成为各国综合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灾害防范、灾害应急处理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全球保险业承担了40%的巨灾损失。
我国目前的巨灾风险管理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巨灾风险的补偿多采取财政补贴、救济和捐赠等方式进行,在这种模式下,巨灾风险往往给政府财政预算构成较大冲击,增加了政府当期财政支出的压力,加大了财政安排的不确定性,影响到其他方面的财政投入。而且,财政往往只能提供灾后的基本补偿,而仅依靠财政补助难以全面迅速地开展灾后重建以及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另一方面,由于巨灾保险机制不健全,保险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保险公司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加上巨灾风险的分散渠道有限,商业化经营无法单独承担巨灾风险,在今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保险业赔款仅占直接经济损失的5%左右。同时,由于巨灾发生概率低,人们存在侥幸心理以及过度依赖政府,加上缺乏基于公共赈灾的相关强制保险措施,因而我国公众主动购买保险的意识不足、意愿不强,
3、巨灾保险是什么?在大型灾害中,我们的房屋倒塌、财产受损,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2016年7月1日起,“中国城乡居民住宅保险产品”开始销售,这标志着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根据2016年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印发的《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保障对象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住宅,运行初期,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
保险责任发生4.7级(含)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损失的,可以得到赔偿。上述标准基本涵盖较严重的地震灾害,能够保障投保人房屋所面临的主要地震风险,符合巨灾保险的应有内涵,保险金额运行初期,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障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