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到银行取钱,在银行营业厅被抢,是银行保安人员的失职。银行所谓的“出柜概不负责”,不能作为银行在经营场所规避客户风险的理由,因此银行必须对客户损失负责,银行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之一,主要经营货币,但在我看来,无论什么样的客户去银行办理业务,只要进入银行的大厅,就已经与银行建立了契约。
1、去银行取钱,银行要求你取的钱真伪自辨,出门责任自负,你怎么看?
首先,关于银行的条款中并没有这一条。对于一些仿真度极高的假币,有很多人是无法辨别的,有这么一个案例,去年夏天,一位老人在工商银行柜台取款后离开,两个小时后回来说取的钱里面有一张100元的假币。当时银行经理接待并报了警,我们看了一下,的确有一张假币,老人60多岁,取的是退休工资,坚持称假币是银行给的,还是在柜台。
而银行经理信誓旦旦说这绝不可能,双方僵持不下。后来,我们调取了银行柜台的监控(程序很麻烦),没有什么异常,我们又调取了从银行到老人家沿路周边的所有监控。在把所有监控拷贝回去仔细查看后发现,老人在从银行出来后跟一个推车卖鸡蛋的小贩有过接触,并从口袋掏出过100元钱,老人却说,这100元就是卖鸡蛋的告诉他是假的。
2、储户到银行窗口去取钱,钱刚到手,被抢劫了,算谁的损失?银行有没有责任?
观点:目前,由于技术先进、监控无处不在、银行安全措施有力、110报警系统便捷,储户在银行取钱,钱刚到手就被抢劫,这类风险案件发生的概率非常低,银行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之一,主要经营货币,但在我看来,无论什么样的客户去银行办理业务,只要进入银行的大厅,就已经与银行建立了契约。只要客户不离开银行,与银行的契约就不会结束,
银行有义务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的商业环境。如果客户的现金在银行营业场所被抢,银行有更多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承担相应的过错,虽然我们从银行取钱,银行在付款前遵循记账的方法,把钱发放到柜台,这些钱已被银行记录在系统中并支付给客户。尽管银行的经营合乎规范,但如果客户钱财在银行被抢劫,说明银行并没有为客户提供安全的环境,
事实上,在银行的各种案件中,如客户在银行摔倒,甚至被抢,法院都认定银行需要对客户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更多的是为了保护我们弱势群体的权益。无论是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银行都应该站在真正的“弱势”一边,银行所谓的“出柜概不负责”,不能作为银行在经营场所规避客户风险的理由,因此银行必须对客户损失负责。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后,特别是办理取款业务后,都会提醒客户注意现金的清算,
如果金额较大,部分银行将为客户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有效地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储户到银行取钱,在银行营业厅被抢,是银行保安人员的失职,银行保安人员的职责是确保银行大厅和储户财产的安全,罪犯在保安的眼皮底下抢了储户的钱,那是银行保安工作的疏忽,保安工作不到位,防范意识不强,导致抢劫,这是银行的责任。保安人员在抢劫发生前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抢劫发生时没有及时制止,也就是说银行没有进行安全意识的培训,导致保安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并制定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