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将中国农民的一个个独木小舟铆榫起来打造成航母巨舰呢。》马格宁思2015-01-2710、《中国,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是在“土地确权”后、再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将土地集中到“种粮大户”、“私人农场主”、“私营农业资本家”等手中,农民在“流转”了土地,拿到了出卖“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金之后,便离开利农村,然后,农民进入大中城市,以此实现中国的城市化,这种思路和做法是根本错误的。
1、为什么土地绝不能私有化?
为什么土地决不能私有化?土地私有制,指的是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私人分配模式。在中国,土地是决不能私有化的,中国是一个有14亿人口的大国。我们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很不平衡,我国幅员辽阔,东部、中部、西部、东北之间发展差距大,不平衡;城乡差距大,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仍为2.7:1。
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万元,但仍有六亿人,月收入1000元,绝大多数是农民,农民人均年收入16021元,人均月入1335元,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约一万元,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2.66:1。若剔除绝大多数农民土地产生的收入,农民收入将减少5、6千元,年收入近1万元,进一步加大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对社会的发展、稳定将形成极大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土地的私有制将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切身利益,我国有14亿人,城镇化率60%,近6亿农民,保证年产粮1.3万亿斤,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我们土地实行的是平均制,确保农民都有土地,农民是小资产者,有宅基地,有住房,有土地,基本的生活物质得以保障,
这也是农民心稳,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国家稳固的基石。土地的私有制,将很快使土地汇集到少数资本雄厚实的个人或集团手中,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失去土地,从而使农村产生大量贫困人口,若汇集到城市,则形成大量贫民窟,这与我们社会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农村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所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实,
农民拥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拥有了在承包期内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谁租用了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土地经营谁就必须给农民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农民个人不是土地所有者,国家和村集体是土地所有者,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的权利,或者说是土地经营权,获取相应的土地经营收益,和有些人说的,农村土地已私有化是对概念的错误理解,没有分清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2、为什么说农村不能实行土地流转的承包方式,更不用讲土地私有化?
中国农业大略:土地国有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马格宁思3小时前中国经济2人论坛中国农业大略:土地国有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用“中国第二农业”模式一揽子解决“中国第一农业”暨“中国三农问题”实施方案纲要马格宁思2017年11月14日(首发)2020年07月11日(修改)(一)众所周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注:现战略火箭军),即战略导弹核导弹军种,它是中国军队和中国人民的脊梁,是中国大国地位和综合国力的具体表现,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保障,
在此借鉴其概念,中国的农业也可分为“中国第一农业”、“中国第二农业”。具体如下:所谓“中国第一农业”是指: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制度基础的,一家一户的、包产到户的、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农业生产制度和生产方式,或可称为“小岗模式”(三十多年前,第一个签字划押分田分地的,是从安徽凤阳小岗村开始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有9亿,占全国人口70%;农业人口达7亿人,占产业总人口的50.1%,目前成万上亿个农户,从事着小农经济的生产。不无夸张地说中国就农业而言处在"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它不仅不能适应社会化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并且是与其背道而驰的,所谓“中国第二农业”是指:中国的农垦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