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因其它疾病而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会不会拒赔。保险公司要知道你有没有如实健康告知,方法很多,保险公司接受投保时就会把胆囊疾病、胆囊疾病引起的肝病胰腺疾病作为除外责任后,接受投保,很多人投保就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到了被拒赔的时候,就反过来把自己当成无辜的受害者,谴责保险公司。
1、保险公司怎么知道我有没有如实健康告知?
很多人投保就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到了被拒赔的时候,就反过来把自己当成无辜的受害者,谴责保险公司。“健康告知”本来是一个诚信问题,却由于一些所谓“弱势群体”的不诚信,硬生生地把自己的不诚信扭曲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套路,保险公司要知道你有没有如实健康告知,方法很多。举几个例子,1.从病历等医疗资料中了解。
理赔需要提交病历等资料,有些人在看病的时候,会告诉医生自己的病史,而这些病史会记录在你的病历中,如果病史是在投保之前就有的,那么这就是很明显的“不打自招”了。而且,2017年4月1号开始,国家实行了电子病历管理暂行规范,要求门诊病历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历最少保留30年,商业保险和公立医院的数据共享是以后医疗改革的一个方向,消除数据孤岛后,要知道你有没有如实健康告知就更加容易。
2.从医保卡使用情况中了解,医保卡的使用记录,保险公司也是可以查到的。比如有些人自己可能没病,但是却用医保卡购买过糖尿病、高血压等药物,那么保险公司也会视为是你自己生了这类病,因为按照医保卡使用规定,只能自己使用,不能借给非本人使用。3.实地调查,如果明面上能够了解的资料不能直接证明是否如实健康告知,但是通过提交的理赔数据又存在疑点,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或者第三方调查公司,去实地走访调查。
2、带病投保2年后生病了,但是病情与投保时的病症完全无关,保险公司会赔付吗?这算是一个怎样的投保情况?
带病投保,因其它疾病而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会不会拒赔,这要看投保时所带的病的严重程度以及投保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保险行业,对于一些严重的疾病,是明确不会接受投保的,比如,恶性肿瘤、艾滋病、肝硬化、尿毒症,高血压三期等等,这些疾病严重影响患者的全身的组织器官的功能和人的寿命。如果投保时隐瞒了这些已换有的严重疾病,那么投保人购买保险的动机就是恶意想骗保,性质是恶劣的,
按合同法,这样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自始就不成立。保险公司可以在任何发现的时候解除合同,按保险法的规定,对这种以恶意骗保为目的的隐瞒不告知的行为,在解除合同同时,可以不退已缴纳的保险费。有些疾病,其本身不严重,对人的寿命不产生明显影响,对身体其它组织器官影响范围比较局限,告知以后,保险公司对带有这种较轻的疾病的人,并不会拒保,只是会在合同里特别约定,不承担该病及由该病引起的相关疾病的赔付,而与该病无关的其它疾病,仍然可以正常承保和赔付。
比如慢性胆囊炎,其影响主要在自身,少数可能影响到胰腺和肝脏,保险公司接受投保时就会把胆囊疾病、胆囊疾病引起的肝病胰腺疾病作为除外责任后,接受投保。不告知的话,只要患了与胆囊疾病无关的疾病,比如中风,保险公司需要赔付的,但如果索赔的疾病是胆囊疾病及胆囊引起的其他疾病,就会被视为恶意欺诈了,有些疾病,对人的寿命或者全身器官的功能有影响,比如慢性肝炎、慢性肾小球肾炎。
告知了,保险公司会通过体检,然后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如果认为风险很高,会拒保。评估有风险,但不是很高,那么会要求加缴费并做一些特别免责约定,然后接受投保,隐瞒不告知,就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做出是拒保还是加费承保的评估决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保险公司的处理一般是图简单拒赔,不管索赔的疾病与隐瞒不告知的疾病有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