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王菲为什么和李亚鹏离婚,其实先得看到他们为什么会结婚。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在赵丽颖和冯绍峰离婚半个月的时候,冯母就为冯绍峰安排了相亲,相亲的对象还是个圈外人,看来是因为冯母不喜欢娱乐圈的儿媳妇才离婚的咯。
1、赵丽颖和冯绍峰为什么离婚?
赵丽颖和冯绍峰离婚是必然的。他们离婚的原因总结了以下四点:第一:赵丽颖出身农村,而冯绍峰是富二代,两个人的身份、家庭背景差距太大,门不当户不对,冯绍峰的妈妈虽然不讨厌赵丽颖,但也不是很喜欢赵丽颖,她认为赵丽颖嫁去就要以家庭为重,在家相夫教子才是女人的本分,很显然赵丽颖不会这么听话。而且在赵丽颖和冯绍峰离婚半个月的时候,冯母就为冯绍峰安排了相亲,相亲的对象还是个圈外人,看来是因为冯母不喜欢娱乐圈的儿媳妇才离婚的咯,
第二:赵丽颖和冯绍峰两个都不爱对方,冯绍峰曾质疑赵丽颖是为了结婚才嫁给他,他认为赵丽颖根本不爱他,所以离婚。而赵丽颖在坐月子的时候差点得抑郁症,说明冯绍峰没有把她照顾好,没有体现出爱她,让赵丽颖委屈了,第三:赵丽颖以事业为重,经常要拍戏,她和冯绍峰经常聚少离多,任哪对夫妻分离太多也会出现感情分裂。而且他们两个经常被说女强男弱,冯绍峰年纪比赵丽颖大,面临着事业转型,经常被说是靠赵丽颖再次翻红,树要皮人要脸,冯绍峰被说得多了也觉得丢面子,自然会跟赵丽颖感情破裂,
2、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3、为什么有的人离婚时很坚决,离婚后很后悔?
如题。这是由人的本性决定的,人的欲望是永远无法满足的。说得好听点,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说得难听点,叫“欲壑难填”,各种欲望错综交织在一起,就组成了复杂的人生。感情也不例外,所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失去后才发觉它的弥足珍贵,离婚时之所以态度如此坚决,是因为早已厌倦了平淡的感情生活,心心念念想的是早日脱离苦海,尽快摆脱婚姻束缚,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梦想着邂逅下一段全新的幸福姻缘。
离婚后之所以感到格外后悔,是因为残酷的现实很快击碎了原有的梦想,再婚之路远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和美好,心目中的那个理想伴侣迟迟未能出现,对爱的那份神往和憧憬也似乎渐行渐远,变得遥遥无期。茫然和失望之余,再回顾之前一路走来的婚姻历程,才发觉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现在追求的正是之前亲身经历的。只不过所有的爱、所有的好都在不经意间被自己所忽略,从来就没有被重视过,
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对方的掏心掏肺,理所当然地接受着对方的默默付出。幸福就在身边!若不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婚姻变故,也许一辈子蒙在鼓里,永远无法体验和感受得到,恍然如梦中,痛定思痛,追悔莫及,怎奈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留给自己的只能是无尽的悔恨和永远的遗憾。如果一切可以重来,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岁月可以轮回也许,再不会是之前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