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销售的本质是教育”,而是“教育的本质是销售”。教育只是一种手段,所有手段都是为某一目的服务的,(能够承接购买教育服务的第三方公司包括,以前的教育,主要是一种“知识的传授”,这就是所谓的“教育的本质是销售”,从这个意义上教育肯定是为某一目的,既有经济的,也有政治的等等服务的。
1、什么是购买服务教师?
您好,华图教师为您解答。购买教师服务是2016年才开始被很多人熟知的,因为这一年深圳教育局规定不再续签教师临聘合同,只能签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合同,这个临聘合同,和第三方购买服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呢?临聘合同是学校及教育局与临聘老师签署劳动合同,临聘教师向学校提供授课服务,学校与临聘教师有直接的人事关系,在岗期间要为临聘教师的各种福利待遇和行为负责。
第三方购买服务合同是教师与第三方公司签署,以派遣形式到各个学校就职,老师和学校之间没有直接人事关系,薪资福利待遇也与学校无关,(能够承接购买教育服务的第三方公司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对于现在的教育,有人说教育是服务行业,你觉得呢?
首先得看你怎么理解服务这个概念的内涵了,人们称各级官员为人民公仆,人民公仆肯定是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只是一种手段,所有手段都是为某一目的服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肯定是为某一目的,既有经济的,也有政治的等等服务的。当然,任何经济,政治等都离不开人的因素,而什么样的人又决定了会有什么样的经济,什么样的政治,
3、如何理解销售的本质是教育?
谢谢邀请!“销售的本质是教育”这句话要放在特有的语境,才算有意义。否则,这句话本身是错误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剥离出2个概念出来,让我们进一步理解“销售”和“教育”之间的关系。第一个概念:销售的手段是教育,销售是一种经济往来的手段,在现代经济环境下,销售的手段逐步由“商品销售”到“理念销售”。由于实体经济越来越难做,人们必须依靠更有生命力的销售手段才能继续生存,
这个时候,“教育”作为一种销售手段便托盘而出。销售的最核心要素就是“人”,即“销售者”,以前的“销售者”一般是“员工”,他们以销售商品为主;而现在的“销售者”则往往是一些“专家”“讲授”,他们往往通过“授课”的形式进行销售。换句话说,他们不再销售具体的商品,转而销售一种“知识”,一种“经验”,一种“理念”,
人们利用这些“知识”“经验”“理念”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或利润。于是,本来和“教育”毫无关联的“销售”行为,在这些“专家”和“讲授”的参与下,两个概念姌合交融,最终,使其销售的利润大大超过了实体商品的利润,这听起来感觉有点刺耳,有点反感,但这也许就是未来销售领域的一大生存技巧!一些略带有“经济头脑”的商人,最终会被一些带有“知识头脑”的商人夺走利益!第二个概念:教育的本质是销售。
不是“销售的本质是教育”,而是“教育的本质是销售”,当然,这些概念都是在特定语境下才会产生的。“教育”本来也和“销售”是毫不关联的,但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两者竟然也相互攀附,以前的教育,主要是一种“知识的传授”。而现在,“知识”已经逐步沦落为一种“商品”,“教育”竟然变成了一种“产业”,作为“产业”,就需要投入,就需要出产品,就需要销售。
至于这个“产品”究竟合格不合格,那都是次要的,只有要精美的“包装”,用最好的销售员来销售,没有卖不掉的,只要“产品”销售出去,产生了某种利益,那么至于这个产品质量如何,那就与生产者和销售者没有多大关系了!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出:现代教育的本质就是“销售”!先是销售知识,在眼界狭窄的人们面前高谈阔论,炫耀知识;当网络遍及天下,人们随处可以拾取知识时,于是销售“知识”变成了销售“思想”!无论是“先人”的思想,还是“后人”的思想;无论是“古人”的思想,还是“今人”的思想,无论是“个人”的思想,还是“他人”的思想,都进行销售!谁的思想好销售,就销售谁的思想!这就是所谓的“教育的本质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