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招聘广告上写的收入往往是最大的收入,也是最理想的收入,更是没有任何减扣的收入,说白了就是把你的个税、五险一金都包含在内的,因为招聘广告这样写收入看上去工资很高,有利于招聘,算是一种招聘策略。首先考虑五险一金的扣除,这个是法定的,所以这个项目一减扣,实际工资收入就只有8、9000元了,这算是一种招聘广告上的收入与实际工资收入固有的差距,但这根本不是欺骗行为。
1、招聘广告上的收入和实际工资收入总有差距,这算欺诈行为吗?你的观点看法是什么?
应该说现实的职场中招聘广告上写的收入与实际工资收入必然是有差距的,只要这个差距有合理的解释和算法,我个人认为就不算欺骗行为,这是因为实际的工资收入很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工资项目的减扣发生,自然实际收入就比招聘广告上的收入要少了,所以这种差距是正常的存在。我们都知道,招聘广告上写的收入往往是最大的收入,也是最理想的收入,更是没有任何减扣的收入,说白了就是把你的个税、五险一金都包含在内的,因为招聘广告这样写收入看上去工资很高,有利于招聘,算是一种招聘策略,
但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工资是由很多项目组成的,是所有项目的叠加,里面有增有减,实际的数额自然就跟招聘广告上写的收入不一样了,但这并不影响工资的真实性,也不影响招聘广告上写的收入总额,所以就不能因为写的收入跟实际收入有差距就认为是欺骗。比如某个岗位的工资由“基本工资2100元、岗位工资3500元、绩效工资5000元、其他补贴合计1500元”构成,那么招聘广告上写的工资收入应该是总的12100元,
首先考虑五险一金的扣除,这个是法定的,所以这个项目一减扣,实际工资收入就只有8、9000元了,这算是一种招聘广告上的收入与实际工资收入固有的差距,但这根本不是欺骗行为。如果再出现请假的情况,那么所有的工资项目都会受到减扣,这样一来实际的工资收入更少差距更大,但仍然是合理的,所以也不能说是欺骗行为,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工资项目中存在绩效工资,也就意味着每个月都有绩效考核,恰恰绩效考核是最不稳定的,分数有高有低,因此决定了绩效工资必然是有多有少的,反映在实际的工资收入上就呈现不断的收入变化,可能这个月工资高一点,下个月工资少一点,这都是正常的,这种实际的工资收入跟招聘广告上写的收入差距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自然不是什么欺骗行为。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公司可能会因为工作业绩好而奖励个人收入或者增加工资,这样一来实际的总的收入有可能超过招聘广告上写的收入,这种正向的差距更不能说是欺骗吧,所以,只要实际的工资收入有明确的计算公式,最终存在的差距都不能说是欺骗。什么才是工资欺骗呢?还是拿上面的例子来讲,招聘广告上写的工资收入为12100元,实际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补贴”四部分组成,可是入职后公司却擅自对各项工资结构降价,导致实际工资收入跟招聘广告上写的收入根本对不上数,这才是欺骗行为,
又或者公司承诺你税后月薪可以达到某个数,可是实际上却没有收到那么多,这才是属于工资欺骗行为。总之,我认为招聘广告上写的工资收入和实际的工资收入必然有差距,只要这个差距有合理、合法的解释和算法,那么收入差距就是正常的,就不算欺骗行为;反之,工资收入差距没有合理合法的解释和算法,出现的差距不正常,那么才属于欺骗行为,
2、你认为什么职业工资最高,什么职业最累,收入差距为什么这么大?
应该说,一个人的工资高低不在于他的职业与是否劳累,在于他对社会的贡献。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是多劳多得,譬如说,一个人有了发明创造,他的发明减轻了许多劳动力,而他的发明创造也经过了艰苦的劳动,这样的收入高就是应该的。如爱迪生,他的发明创造减轻了多少人的劳动,对社会的贡献有多么的大,这样的人也经过了多么艰苦的劳动。
我觉得他的收入就应比较高,别人有特殊的贡献的就应该有特殊的收入。再说,收入的高低与勤劳或懒惰有吴:譬如说两个人年龄与身体都差不多,一个人上班肯干,加班加点,他的收入就高;别一个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上班不积极,甚至参与赌博,你说他的收入会高吗?我认为踏踏实实地干,开动脑筋去干,他的收入就会高,反之就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