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图片-2/450元,薪酬收入减少70%,薪酬收入减少70%,薪酬收入减少70%。
/图片-1/450元。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营业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应纳税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后的余额。薪酬收入减少70%。
/图片-2/450元。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营业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应纳税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后的余额。薪酬收入减少70%。
/图片-3/450元。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营业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应纳税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后的余额,薪酬收入减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