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私有制,指的是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私人分配模式。农民个人不是土地所有者,国家和村集体是土地所有者,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的权利,或者说是土地经营权,获取相应的土地经营收益,农村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所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实。
1、为什么土地绝不能私有化?
为什么土地决不能私有化?土地私有制,指的是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私人分配模式。在中国,土地是决不能私有化的,中国是一个有14亿人口的大国。我们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很不平衡,我国幅员辽阔,东部、中部、西部、东北之间发展差距大,不平衡;城乡差距大,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仍为2.7:1。
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万元,但仍有六亿人,月收入1000元,绝大多数是农民,农民人均年收入16021元,人均月入1335元,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约一万元,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2.66:1。若剔除绝大多数农民土地产生的收入,农民收入将减少5、6千元,年收入近1万元,进一步加大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对社会的发展、稳定将形成极大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土地的私有制将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切身利益,我国有14亿人,城镇化率60%,近6亿农民,保证年产粮1.3万亿斤,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我们土地实行的是平均制,确保农民都有土地,农民是小资产者,有宅基地,有住房,有土地,基本的生活物质得以保障,
这也是农民心稳,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国家稳固的基石。土地的私有制,将很快使土地汇集到少数资本雄厚实的个人或集团手中,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失去土地,从而使农村产生大量贫困人口,若汇集到城市,则形成大量贫民窟,这与我们社会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农村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所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实,
农民拥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拥有了在承包期内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谁租用了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土地经营谁就必须给农民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农民个人不是土地所有者,国家和村集体是土地所有者,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的权利,或者说是土地经营权,获取相应的土地经营收益,和有些人说的,农村土地已私有化是对概念的错误理解,没有分清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2、农村土地是按人口分的,不是按劳力分的!为什么总把分说成承包呢?
这个问题呀是这样的!一个生产队(村民小组)有土地120亩,人口七十个人,现在发包土地:一,人人必须平均,二,大块地必须分成等份的小块(每个人都是同样多)。所以在协商好承包地方式以后,统一寻找推荐几个德高望重之人,拿上米尺(比较长的)带上木棒和锤子,把这120亩地平均分成70等份,每个等份用锤子把木棒打入地下,做为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