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单独选择年终奖就退税,年终奖一起并入计算就要补税。如果是按一次性年终奖单独计税,那么你全年应缴纳的税金额为,19年,年终奖应该如何纳税呢,年终奖发放当月,年终奖和本人当月工资超出免税额的部分,均化到每一个月,然后按照对应的税率缴纳,其中扣税额度与个人工资和年终奖,到底是采用综合计税,还是一次性年终奖单独计税有着直接的关系。
1、假如月薪3500,年终奖1万8,那么年终奖需缴个人所得税吗?
2019年,年终奖应该如何纳税呢?2019年,我们国家的税务征缴体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什么呢?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每月3500元,上涨至5000元。第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充,实施工资薪金、劳务费收入、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为了凸显个人生活的差异,国家专门设置了六大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原先的公积金、社保费附加扣除之外,再额外专项附加。主要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第四,实施年度综合纳税,每月预扣预缴。为了保持征税的稳定性,还是每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到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汇算清缴,
很多人想,如果我平时工资是3500元,年终奖发了18,000元,平均起来每月工资收入是5000元,这样是不是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呢?实际上这种说法,猜对了结果,没有猜对过程。目前,关于年终奖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拥有两种可选择的方法,第一种方式,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缴税。年终奖发放当月,年终奖和本人当月工资超出免税额的部分,均化到每一个月,然后按照对应的税率缴纳,
比如我们是2019年1月份发放2018年年终奖,发放了21,500元。那么当月的应纳税额16,500元,这样平均起来每月的应税所得额只有1375元,那么按照3%的税率缴税,这样实际上需要缴纳495元的个人所得税,是不是觉得吃亏了?实际上第2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可以进行申请个人汇算清缴,这样多缴的495元个人所得税就会退给我们。
第二种方式,就是每月预扣预缴,比如1月份发放了奖金18,000元,加上工资是21,500元。1月份的预扣预缴纳税额实际上是21,500元减去5000元再减去各种专项附加扣除,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应税所得额结果是16,500元,可是这种情况下的应税所得额16,500元,使用的税率是到20%了,按照超额累进计算需要缴纳1290元的个人所得税。
这些个人所得税一样也可以在第二年申请返还,所以,不管是哪种方式,都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然后第二年返还。两种方式的区别有什么意义呢?实际上,第一种方式针对平时工资较高的人群有利,如果发放年终奖适用的税率低于个人缴纳税率的话,就是划算的。比如,收入每月达到5万元个人所得税税率是30%,但是如果发放20万元的年终奖,使用第一种方式适用的最高税率也不过20%,这种情况就省税了,
2、为什么单独选择年终奖就退税,年终奖一起并入计算就要补税?
为什么单独选择年终奖就退税,年终奖一起并入计算就要补税?这里主要涉及到一个扣税额度与税率的问题。其中扣税额度与个人工资和年终奖,到底是采用综合计税,还是一次性年终奖单独计税有着直接的关系,这将有可能导致我们计税的税率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从而导致我们纳税的多少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而此项优惠政策,原计划2022年1月便停止,后因疫情原因,特将此优惠政策延期至2023年,那此项政策到底有什么样的优惠呢?下面给朋友们举例说明一下,假如题主每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9万元,全年没有任何专项附加费,如果是按综合性计税,那么你全年应缴纳的税金额为:10000x12 90000一60000=150000元,纳税额:36000×3%十108000x10%+6000x20%=13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