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改为实施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1、创业板注册制 上市条件?业委会注册制上市条件目前在这几个方面发生了变化,即首先应适当提高盈利标准上市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了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赔损失的要求。三是支持特殊股权结构的盈利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红筹企业上市。四是界定不盈利企业上市标。
2、 股票 上市需要什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已经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三)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延伸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3 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2)申请-3上市的股东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推荐信;(七)最新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2规则。
3、2021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3-2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损的,本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进行风险提示。本规则中提到的风险提示分为表明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退市风险提示)和其他风险提示。上市Company股票-3/的缩写前应加“*ST”字样,股票的缩写前应加“ST”字样。
4、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 上市 规则(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1.1指股票、可转换为-3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工具(以下简称“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5、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是如何规定的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2规则”。1.普通股股东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5。(证券法也有规定)2。大股东三年内不得转让:5.1.6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3上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回购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票。
3、2021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7、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 规则的 规则目录
第一节交易场所第二节交易席位第三节交易品种第四节交易时间第五节交易主体第一节交易单位和报价单位第二节价格波动限制第三节委托第四节申报第五节竞价和收盘第一节开市和收盘第二节上市、退市、停牌和复牌第四节大宗交易除息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第二节市场披露第三节股价指数第三节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1.2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相关规定。GEM 上市债券及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由本所另行规定。
8、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 上市 规则(2020年修订为落实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上市 规则”已经本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确保新老上市 规则的有序衔接和新上市 规则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
3.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原上市 规则第13.1.1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本所根据2020年年报中的披露停牌公司股票-2规则并适用原上市-2/。4.上市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本所将对公司-3上市按原规则停牌。
9、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深圳市发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除本规则其他章节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证券是指下列证券:国家发行的各种债券。地方人民政府发行的各类债券。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金融债券。全国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股票及各种相关权利受益凭证。
(2) 上市指证券在本所集中交易市场上市交易。(3) 上市公告是指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后拟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通知文件、协议计划书及任何同等文件。(4)发行人,是指依法发行证券的法人。(5)最近一期是指发行人成立三年以上的期间,发行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期间,以相关证券的发行日期上市公告为准。
10、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1。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证券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第三条证券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第五条交易所应当设立交易场所。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交易席位、报价系统和相关通信系统组成,第六条交易主机通过报价系统接收申报指令,进行交易撮合,并将交易结果发送给交易所会员。第七条申报指令由会员以有形席位报价或无形席位报价的形式输入交易主机,会员通过位于交易大厅的交易席位向交易主机输入有形席位报价申报指令;会员通过其柜台系统处理无形席位报价申报指令,并通过无形席位报价系统自动传输至交易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