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货币互换。货币互换属于金融衍生品,是将一种货币的本金和固定利息与另外一种货币的等价本金和固定利息进行互换,与日元的互换,可以说是货币地位平等,互惠特征最明显的一种互换,由于中国、日本分别是世界第二大、第三大经济体,人民币与日元都是位列前五的国际货币,两国的本币互换很大程度上会同时促进两国的贸易增长与货币地位。
1、“中日货币互换”是什么意思?
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这即是所谓的“中日货币互换”,意思是什么呢?即是两国央行达成了一份交易,从中方的角度来说,将在三年之内用2000亿元人民币购买34000亿日元外汇;从日方的角度来说,将在三年之内用34000亿购买2000亿人民币外汇。
双方通过这样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等于都同时提升了各自的外汇储备,在这种情况下,进入中国市场的日本企业在遇到因结算系统出问题而导致人民币不足等情况时,可以直接通过日本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得到人民币;反之,对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得到日元也是同样有很大便利。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这实际上等于在中日双边贸易中帮助双方都大大降低对美元的依赖,
因为日本今后在进口一些中国商品时,不用支付美元而是直接支付人民币;同样地,中国在进口一些日本商品时,也不用支付美元而是直接支付日元。正因如此,中日双边本币互换,是一种实质性的在国际贸易中“去美元化”,因为没有让“美元”这个中间商赚差价,由于中国、日本分别是世界第二大、第三大经济体,人民币与日元都是位列前五的国际货币,两国的本币互换很大程度上会同时促进两国的贸易增长与货币地位。
此外,人民币与日元是汇率都比较坚挺的货币,因此其互换的“战略互惠”性质相当明显,除了与日本,我们也会与其他许多贸易伙伴国家达成货币互换协议;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对象国的货币汇率没有人民币坚挺,并且其外汇储备本来就相对比较少,因此其实多多少少还是我们照顾对方多一些。当然,为了人民币的国际化,我们作出适当的牺牲也是不可避免的,
而与日元的互换,可以说是货币地位平等,互惠特征最明显的一种互换。中日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始自2002年3月,2013年9月协议到期后双方没有展期,失效前两国货币互换的融通上限约3300亿日元。这一次的互换规模较上一次大幅放大,从此次的“中日货币互换”的规模来看,中日双方在贸易问题上已经开始切实联手起来,在货币地位问题上也互挺对方。
2、货币互换怎么理解?最好通俗易懂地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货币互换,货币互换属于金融衍生品,是将一种货币的本金和固定利息与另外一种货币的等价本金和固定利息进行互换。只看概念或许觉得很深奥,若通例子来说明的话,就显得容易的多了,以中俄之前发生过的货币互换为例给你说明一下。假如甲公司人民币贷款利率为7%,卢布贷款利率为4%,乙公司人民币贷款为利率为8%,卢布贷款为6%,
现在甲公司需要人民币贷款,乙公司需要卢布贷款,那么甲乙公司怎么做才能让成本最低?我们假设以下两种情形讨论:情形一:假如不做货币互换。甲公司以人民币贷款1亿元,乙公司以卢布贷款10亿(假设人民币对卢布汇率设为1:10),那么甲公司的货币使用成本就是7%,乙公司的货币使用成本是6%,情形二:假如甲乙公司做货币互换。
甲公司以卢布贷款10亿,乙公司以人民币贷款1亿元(同样假定汇率为1:10),然后双方发生货币互换,这样甲公司就使用乙公司的1亿元人民币贷款并支付8%的贷款利息,乙公司使用甲公司的10亿卢布贷款支付4%的贷款利息。这样甲公司的货币使用成本是8%,乙公司的货币使用成本是4%,显然,这对于甲公司来说或许是不公平的,因为和情形一比较他的贷款成本上升的,而乙公司的贷款成本下降了。